瀏覽: on 10 8 月, 2008

委外製作網站要注意!!

幾乎每週都會接到客戶的要求~
希望本公司能幫忙製作或修改網站,
由於這並不是我們的專長,
我都予以婉拒,
也不便推薦。
(介紹要擔風險的)

今天早上拜讀了一篇文章,
找網路公司架網站最容易遇到的詐騙行為
作者:雅狗蛋

內容提到惡質網路公司的詐騙行徑,
(該文章寫的不錯,推薦一定要看)
令蔣經理也回想起曾聽客戶說過的幾個例子,
在此提出來給大家借鏡。

1.某知名高檔的溫泉飯店委外製作網站,
對方受託申請網域名稱
卻以網站製作公司的名義申請,
(因此網址所有權為該公司而非該溫泉飯店)
兩年後該溫泉飯店不與原製作公司續約,
於是該製作公司將飯店網站關站,
該溫泉飯店失去了自己的企業網站,
只得硬著頭皮另外重做一個網站。
(當然是另外申請的新網址,
原本的網站等於是白經營了)

2.某客戶委託一家網站製作公司為其製作網站,
由於該客戶對這個行業的不了解,
雙方簽訂合約時將該網站著作權歸屬為製作公司,
當然也沒有要求製作公司在驗收完畢之後交出網站原始檔,
於是也是在雙方網站維護合約到期,
該客戶不願與其續約的情形之下,
客戶網站被下線。

以上例子聽起來不可思議,
怎麼會有人這樣做生意?!
但卻是活生生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在此提醒各位委外製作網頁的時候,
網址請務必自己申請,若由他人代為申請需先簽署委託書,
購買網址可以選擇
向TWNI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授權之受理註冊機構申請

也可向國外的域名註冊服務公司申請。

並且在合約中一定要載明:

1.由出資人為著作人,取得該製作物的著作權
2.受託製作單位需交付所有網頁原始檔

以上是本人對委外網站製作的注意事項建議,
希望著作權法或業內專業人士能對本文做出補充指導,
也歡迎各位提出自身的經驗分享~

參考連結:
你該有自己的網站
著作權法第11條
著作權法第12條
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委外開發案的著作權歸屬
委外網頁的內容可以授權他人利用嗎?
網頁設計的著作權爭議?
受託更新網站之著作權疑義?

關鍵字行銷 No Comments

2 Responses to “委外製作網站要注意!!”

  1. on 15 5 月 2009 at 5:53 下午 # Benson

    網址…只是排名的一個小原因
    搬新網址,相同內容
    還是可以很快被收錄的…

  2. on 15 5 月 2009 at 11:12 下午 #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收錄是一定會被收錄的,但之前累積的Pagerank及外部連結…都得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