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八月, 2008

Google.com ≠ Google美國

在台灣進入Google, 預設的頁面是Google台灣繁體中文版( www.google.com.tw), 許多人以為選擇 Google.com in English ( www.google.com), 看到的就是Google的美國版本, 其實大錯特錯, 你在台灣進入的Google.com, 只是Google台灣的英文版, 只有在美國當地進入Google.com, 看到的才是美國版的Google。 對外銷廣告主來說, 最明顯的差別在於廣告顯示的位置。 範例: 1.關鍵字auto parts在台灣Google.com的搜尋結果 -看起來好像沒幾家廣告 2.關鍵字auto parts真正在美國Google.com的搜尋結果 -原來有幾百家廣告客戶 Google會依據上網者的ip位置所在, 提供相對應的廣告, 所以你在台灣地區進入Google.com, Google就只會給你看見廣告設定曝光位置包含台灣地區的廣告, 其他沒興趣賣東西到台灣的廣告主的廣告, 刊登範圍不包括台灣, 廣告當然就不會顯示了。 世界上大部份的外銷廠商都想把東西賣到美國, 所以美國Google的關鍵字廣告動輒幾百家競爭, 當然關鍵字要排在前幾頁, 費用就相當可觀了。 要確認你的廣告是否確實在目標區域播送, 請使用Google關鍵字廣告預覽工具 Adpreview, 看到的搜尋結果頁面才是當地實際的情況。 各位Google的外銷已刊客戶, 請利用Google關鍵字廣告預覽工具 Adpreview, 確認一下你的外銷廣告真的是刊登在Google全球, 或者只是Google.com台灣英文版。 (廣告預算差很多哩!) 參考文章: AdWords 如何知道要在哪裡顯示我的關鍵字配置廣告? 如何看見Google關鍵字廣告在國外的刊登情形?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29th, 2008

關鍵字行銷的核心在於網站內容

要做好關鍵字行銷, 首先要了解搜尋引擎的工作 -迅速準確地提供使用者想找到的資訊。 因此, 能提供最符合使用者需要內容的網站, 就是受搜尋引擎青睞的網站, 自然會有好的排名。 關鍵字搜尋結果頁面的組成, 無論是網頁左側自然排序或右側關鍵字廣告排名, 兩者的衡量參數有許多是相同的 -平均點閱率、網頁開啟時間、網頁標題及內容相關性 …。 其中網站內容質量佔很大的影響因素, 給使用者良好體驗的網頁, 也是搜尋引擎喜歡的網頁, 網站內容原創優質 , 左側排名不會太差; 也可用少少的廣告預算, 買到右側很好的廣告位置。 以練武為比喻, 網站內容質量好, 好比是內功底子紮實, SEO技巧就像是武術招式, 根本還是要把馬步蹲好比較重要, 與其花腦子猜測網頁排行技巧, 不如紮實做好網站內容。 新網站往往排名不夠前面, 難以從搜尋引擎吸引訪客, 沒有新訪客, 就不會有口碑效應, 無法增加流量與外部連結, 而這又會影響網站排名, 就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以使用者的角度出發, 網友查這個關鍵字的時候, 動機為何? 你的網站是否能滿足使用者需求? 會不會讓人想一來再來? 許多人到處PO文章, 在簽名檔留下連結, 或花錢為網站打廣告, 希望大家進入你的網站, 但若沒有紮實的網站內容, 無法提供網友需要的資訊, 進來了也不過幾秒就退出, 也不會重覆再來, 網站沒有好的內容, 就算花再多錢打廣告, 衝上來的流量也只是一時。 要擺脫網站門可羅雀的命運, 關鍵在於網站內容, 先要把網站內容做好, 再買廣告推廣, 才事半功倍, [...]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26th, 2008

在Google Map建立你的吃喝玩樂地圖

上網搜尋很大部份的目的 是找吃喝玩樂相關資訊, 這往往與地圖有分不開的關係。 Google提供的服務中, 最多人使用的第一是搜尋, 第二是郵箱, 第三就是地圖(Google Map)了。 關於Google Map的應用, 除了商家應上Google商家登錄中心登錄資料, 每個人也都可以在Google map建立"自己的"地圖, 告訴大家哪裡好吃好玩, 地圖可以選擇開放或不開放給公眾瀏覽, 並可讓網友評分及撰寫意見。 (這就是Google的網路黃頁 -Google提供平台由使用者自創內容供大家使用, 可將其解釋為不同於部落格的 另一種型式的公眾內容創作平台, 部落格是以時間文章排序, 而個人地圖是以地點做記錄。) 所有的美食(旅遊)節目、網站、雜誌… 都應建立自身的Google地圖, 結合網站(部落格)、相片、youtube影片, 做一個全方位的導覽介紹(這些全都是免費的)。 政府單位、當地商家, 如能建立多國語言版本的各地旅遊景點地圖, (正體、簡體中文、英文、日文…) 供外國遊客參考, 再配合刊登一些關鍵字廣告(這個要錢), 那便是很讚的台灣觀光推廣了! 範例: 1.台湾総合情報サイト『インフォタイワン(InfoTaiwan)』 -讚! 這個網站成立不久, 許多內容還在不斷增添當中, 連我這個台灣人都覺得很實用, 有這個網站相信就算是從沒來過台灣的日本背包客也不會迷路了。 2.臺北市大同區文化、特色產業、美食地圖 檢視較大的地圖 北市民政局要求12行政區都須將區內古蹟、景點、特色小吃 等資訊上傳網站,供民眾參考。 大同區公所率先將資訊上網,各區將陸續推出。 其實不只台北市, 全台319鄉鎮市不都應該如此做嗎? 3.澳洲旅遊局將通過認證的澳洲旅遊專家上網, 有興趣到澳洲旅遊的民眾可向離你最近的澳洲旅遊專家尋求協助。 參考連結: 海角七號旅遊景點 大同區導覽 古蹟美食全上網 澳洲旅遊專家在哪裡?Google Map上有標示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18th, 2008

萬泰銀行5.99關鍵字行銷案例探討~

最近萬泰銀行推出一個活動 -ALM小額循環信貸, 核貸後自立約日起算一個月內動用, 得享有自首次動用日次日起算180天內按年利率5.99%計息… (年利率8.25%~18.25%,每次提領計收帳戶管理費100元, 說穿了就是現金卡。) 本案結合時下最流行的電視廣告+關鍵字廣告, 做了一波推廣活動, 原本很普通的一個廣告案例, 卻在台灣網路圈掀起一陣討論, 部落客紛紛以關鍵字5.99為文, 於是不論是Yahoo或Google, 5.99的搜尋結果全是討論此行銷案例的部落格文章, 卻沒有萬泰銀的活動網站。 在次貸風暴延燒的當頭, 台灣的銀行業紛紛中箭, 業績受到重傷, 此時萬泰銀行仍勇敢地投入廣告預算, 刊登電視及網路關鍵字廣告, 為冷颼颼的廣告市場注入活水, 身為關鍵字廣告從業人員, 在此先要為萬泰銀拍拍手。 由活動網址 www.599.com.tw 反查回去, 可以知道是某網路行銷公司的作品, 相信萬泰銀5.99關鍵字行銷案的 製作人員或廠商 絕對沒有讀過本電子報。 蔣經理在此對本案提出分析與建議~ 1.關鍵字5.99選的不錯 5.99 好記也好優化, (當時沒有什麼網頁有5.99這個字) 是個很不錯的關鍵字。 現在5.99的文章多了, 要優化就比較困難了。 (雖然那麼多5.99的文章, 不過相信沒有幾個人知道5.99是啥意思。) 2.可惜網站全以Flash製成 連最基本的優化都沒做, 甚至meta tag 都沒有加入關鍵字, 不論是Yahoo或Google的自然排序, 以5.99為關鍵字都查不到該活動網站 。 建議 (1)網頁加入部份Html格式文字檔案以供搜尋引擎檢索 (2)或者另外製作Html版本的網頁 3.關鍵字沒買Google 之前一直很納悶 電視廣告為何要打上 「請上Yahoo奇摩搜尋 xxxx [...]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14th, 2008

委外製作網站要注意!!

幾乎每週都會接到客戶的要求~ 希望本公司能幫忙製作或修改網站, 由於這並不是我們的專長, 我都予以婉拒, 也不便推薦。 (介紹要擔風險的) 今天早上拜讀了一篇文章, 找網路公司架網站最容易遇到的詐騙行為 作者:雅狗蛋 內容提到惡質網路公司的詐騙行徑, (該文章寫的不錯,推薦一定要看) 令蔣經理也回想起曾聽客戶說過的幾個例子, 在此提出來給大家借鏡。 1.某知名高檔的溫泉飯店委外製作網站, 對方受託申請網域名稱 卻以網站製作公司的名義申請, (因此網址所有權為該公司而非該溫泉飯店) 兩年後該溫泉飯店不與原製作公司續約, 於是該製作公司將飯店網站關站, 該溫泉飯店失去了自己的企業網站, 只得硬著頭皮另外重做一個網站。 (當然是另外申請的新網址, 原本的網站等於是白經營了) 2.某客戶委託一家網站製作公司為其製作網站, 由於該客戶對這個行業的不了解, 雙方簽訂合約時將該網站著作權歸屬為製作公司, 當然也沒有要求製作公司在驗收完畢之後交出網站原始檔, 於是也是在雙方網站維護合約到期, 該客戶不願與其續約的情形之下, 客戶網站被下線。 以上例子聽起來不可思議, 怎麼會有人這樣做生意?! 但卻是活生生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在此提醒各位委外製作網頁的時候, 網址請務必自己申請,若由他人代為申請需先簽署委託書, 購買網址可以選擇 向TWNIC-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授權之受理註冊機構申請 也可向國外的域名註冊服務公司申請。 並且在合約中一定要載明: 1.由出資人為著作人,取得該製作物的著作權 2.受託製作單位需交付所有網頁原始檔 以上是本人對委外網站製作的注意事項建議, 希望著作權法或業內專業人士能對本文做出補充指導, 也歡迎各位提出自身的經驗分享~ 參考連結: 你該有自己的網站 著作權法第11條 著作權法第12條 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委外開發案的著作權歸屬 -委外網頁的內容可以授權他人利用嗎? -網頁設計的著作權爭議? -受託更新網站之著作權疑義?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10th, 2008

關鍵字廣告排最前面的不一定是出價最高的

Yahoo關鍵字廣告之前是採用Overture系統, 關鍵字出價自3元台幣起跳, 每個級距0.5元台幣, 出價最高者排最前面, 其後廣告依出價高低排序。 自2007年初, Yahoo將關鍵字廣告改用巴拿馬系統, 不再以關鍵字出價為廣告排名的唯一依據, 而加入了點擊率這個參數, 基本上是模仿Google Adwords系統, -出價到一定標準但點擊率高的廣告 會獲得很好的排名, 出價高但點擊率低的廣告 排名不會太前面。 為何搜尋引擎要採這種排名模式呢? 對搜尋引擎來說, 單一關鍵字客戶的廣告收入=Σ(關鍵字點擊單價*關鍵字被點擊次數) 關鍵字被點擊次數=關鍵字廣告曝光量*點擊率 所以~ 假設廣告客戶對某關鍵字出高價, 若這個廣告不符使用者搜尋的需求, (廣告與關鍵字的相關性低) 網友也就不會去點擊這個廣告, 搜尋引擎就賺不到這個錢, 因此確保搜尋引擎最大收入的方法是 -將點擊率高的廣告排前面。 點擊率高的廣告也是較符合使用者需求的, 將其排的前面有助提升使用者體驗, 點選進入網頁後的成交機率也比較大, 提高廣告主的投資報酬率, 廣告主更願意增加廣告花費, 當然搜尋引擎也就賺的更多, 大家皆大歡喜。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 2008年8月號經理人月刊-〈經理人〉案例:贏者的詛咒 舉關鍵字廣告為例, 文中提到出價最高的廣告是排最前面的這一點 是不正確的, 在此提出說明。 參考文章:Google關鍵字廣告排名的依據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7th, 2008

部落格可否用來刊登關鍵字廣告?

只要有一頁網頁, 就可以刊登關鍵字廣告, 部落格當然也行, 部落格又分為兩種: 一種架設在平台業者, 如Yahoo、無名、樂多..等平台的部落格。 另一種是利用部落格軟體 架設在自有網域名稱及空間的, 例如~關鍵字行銷電子報 如果以架設於Yahoo、無名等平台業者的部落格刊登Google關鍵字廣告, 由於沒有自有網域空間, 要特别注意: 如果有另一個跟你用同樣平台的部落格, 選擇同樣的關鍵字刊登, 兩個廣告就會相衝突而只顯示一個, (Google把你們都當作同一個網站) 比方兩個同樣使用Yahoo平台的部落格同時在Google刊登關鍵字"美食", 使用者在Google搜尋關鍵字"美食"時, 就只會顯示其中的一個廣告。 (Google的部落格平台Blogger除外, Google容許兩個以Blogger架設的不同內容部落格刊登同一關鍵字廣告) 利用部落格平台架設部落格的好處是方便, 但許多功能受限, -比方刊登Google關鍵字廣告的時候。 許多名人及知名企業將部落格架在部落格平台, 還是一句老話, "沒有自己的網域名稱與網站空間就像是在賣場設櫃", 網站(部落格)經營的再好, 不過是為人做嫁, credit 都favor了平台業者, 這不是網路行銷的長久之計。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關鍵字行銷 on 八月 4th,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