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關鍵字廣告主的疑惑:用白花花的銀子換了一堆點擊數字,卻沒明顯感覺業績上升,廣告報表攤開來漂漂亮亮,卻不知點擊背後的來源為何?真的是客戶點的,還是另有文章?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於10月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國外公布的調查數字,Yahoo及Google等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的「詐欺點擊」比例高達28.2%。如果套用今年的營業額(台灣地區預估約25億台幣)來換算,可能有高達七億元的廣告費是因為詐欺點擊而讓廣告主白花的冤枉錢。議員呼籲兩大網路巨擘,應該將點擊者的IP提供給廣告主,讓廣告收費透明化,以保障廣告主的權益。 周威佑議員新聞稿當中也請教了NCC與消保官,內容頗為專業,值得大家參考~新聞稿中指出:台灣大部份民眾上網,其IP位址多為中華電信配發的浮動IP,同樣的IP位址不一定等於同一個使用者。NCC也表示公布使用者IP並不違法。(使用浮動IP上網者每次不見得是同一個IP,會使用固定IP多為企業單位。)Google與Yahoo以維護隱私權為由不公布使用者IP來源位址,理由過於牽強。 雖然Google及Yahoo都不公布關鍵字廣告點擊者的IP,但我們還是可以設法知道網站訪客都是從哪些地方進入我們的網站的。要查詢進入網站的訪客來源,建議可以使用Google analytics服務(完全免費),除了可以得知網站每日流量與來源,並可細分訪客來源地理位置(都市)。或者可以安裝AWStats軟體(也是免費),大部份網站代管商的主機管理介面都有內建這套統計軟體,AWStats可以解析網站log檔,提供相當詳盡的報表(包括訪客IP來源)。 即使知道網站訪客的IP位置,來自同一個IP位址的重複點擊就是惡意?其實未必,有可能是同一訪客在不同網站間的比價行為而重覆點擊廣告,或是多個上網者共用同一IP位址,造成來自單一使用者重複點擊的假象。 而來自不同IP位置的點擊就不含詐欺點擊嗎?那也不見得,詐欺點擊者可利用程式或人工採用浮動IP並由不同時間從不同電腦點擊,模擬真實點擊行為。 因此惡意點擊不一定都來自重覆IP位置,而同一IP來源的重複點擊行為也不一定就是詐欺點擊。 廣告主如果懷疑特定IP來源的點擊是惡意點擊,除了向Yahoo或Google提出申訴,Google Adwords並提供過濾特定來源IP功能,可設定哪些IP位址不要顯示您的廣告(最多20組)。 相關連結: 本電子報惡意點擊相關文章 台北市議員 周威佑 記者會新聞稿 -關鍵字廣告涉詐?Yahoo、Google 漠視廣告主權益 來自同一個 IP 位址的重複點擊是否表示有無效點擊活動? 發現可疑無效點擊時如何回報? Google Adwords的IP位址排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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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十一月 18th, 2009
『歹年冬,厚肖人』 最近市場上出現謠言~ 「停止刊登關鍵字廣告,網站會被搜尋引擎刪除或降低自然排序排名。」 -這不是真的 會出現這種謠言, 據了解是來自某些關鍵字廣告代理商的不肖業務, 在業績壓力之下恐嚇威脅客戶續約的低級話術。 要破除這個謠言非常簡單, 比對搜尋結果頁左側自然排序與右側關鍵字廣告, 並非完全相同, 許多左側排名靠前的網站並未購買關鍵字廣告, 而許多購買右側贊助商廣告的網站也並未出現在左側自然排序的前面。 -刊登關鍵字廣告與否並不影響左側自然排序搜尋結果 因為這幾天已經接到許多客戶來電詢問這件事情, 在此覺得有必要再度提出說明: 公正性是搜索的根本,一個受信賴的搜尋引擎,其搜索結果應是客觀公正,絕不濫用自身的市場地位,絕不以收費或變相收費的形式來改變或刪除搜索結果。 參考文章: 刊登關鍵字廣告是否會影響網頁左側自然排序排名? 提高網站自然排序的排名 參與 AdWords 或 AdSense廣告計劃對於 Google 搜尋結果中的納入或排名不會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 Yahoo!奇摩搜尋搜尋結果如何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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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八月 20th, 2009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莫拉克颱風災情地圖 bit.ly/KKDVh 中颱莫拉克對南台灣造成嚴重災情,網友也製作了一個莫拉克颱風災情地圖,由許多志工不眠不休地即時更新,如有災情需要通報,或想知道災區目前狀況,可以利用這個地圖。 參考連結: 莫拉克颱風災情地圖 http://bit.ly/KKDVh 谷歌地球Google Earth 如何應用在水患救災上? 莫拉克颱風災情支援網http://disastertw.com/ Yahoo!奇摩公益-莫拉克水災緊急救援 Google的莫拉克颱風救災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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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八月 10th, 2009
許多客戶在刊登關鍵字廣告時, 常被一堆專有名詞唬的團團轉, 在一知半解之下, 搞的霧撒撒, 卻完全抓不到重點, 以下提出刊登關鍵字廣告需知的4W1H: 1.Which Keywords ? 我們刊登了哪些關鍵字? 哪些關鍵字會帶出本公司廣告? 2.When? 我們的關鍵字廣告何時會出現? 是一天24小時都會出現?還是有時段限制? 3.Where? 廣告會出現在哪些網站的搜尋結果? 會出現在哪些國家或區域? 廣告播送地只有台灣?還是全球? 4.How much? 刊登關鍵字廣告每月要花多少錢? 或者換句話問是 一筆固定預算能刊登多久的關鍵字廣告? 5.Who? 是誰幫你操作關鍵字廣告帳戶? 對方具有 Google Advertising Professional 認證嗎? 通過認證並"不代表"一定專業, 但代表對Google廣告帳戶具備"基本的"概念。 廣告客戶應懂得抓住以上4W1H重點發問, 並能獲知明確答案, 不要再讓一堆英文縮寫的專有名詞給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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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六月 20th, 2009
←請按圖示看大圖 今天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涉債留中國 張平沼被網路通緝,有一間北京靈思奧德廣告有限公司指控商總理事長張平沼欠債不還,在網頁上公布了一張公告,然後在Google買了一個關鍵字 "馬英九",廣告刊登位置設定為台灣,所以我們在台灣搜尋關鍵字"馬英九",就會看見以上的搜尋結果。 之前曾見過大陸人利用網路申冤,將陳情函PO上網利用關鍵字廣告聯播,比起千里迢迢進京上訪,或脖子上掛塊牌子站在路口晒大太陽來的經濟效率許多,現在又出現了利用關鍵字廣告討債的應用。對今天這則新聞,蔣經理感想如下: 1.利用Google關鍵字,大陸廣告早就進入台灣: 最近很夯的話題-是否開放大陸廣告登台? 但其實大陸的廠商早就可以利用Google輕輕鬆鬆在台灣登關鍵字廣告了, 各位在台灣Google搜尋時,不時可見到來自大陸公司的簡體關鍵字廣告。 2.關鍵字"馬英九"是否適當? 明明是針對"張平沼"的廣告,卻買了關鍵字"馬英九",會選擇"馬英九"的原因,大概是這個名字比較紅,被搜尋量大,可以引發話題,不過關鍵字與廣告的相關性過低,廣告品質分數不高,因此廣告顯少出現。 此外姓名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受民法第18條保護。利用人名為關鍵字,可能侵犯姓名權,類似著名案例有發生於2005年的瑋哥部落格事件。 3.刊廣告的跟PO文的不見得是同一人 仔細看了一下這篇討債公告,PO文日期是2005年6月,卻於最近刊起關鍵字廣告,時機點令人玩味,這篇文章既然早已出現,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買關鍵字連結到這一頁網頁,所以刊登廣告的與PO文的不一定是同一人所為。 利用關鍵字廣告進行網路討債或聲討,在廣告內容不涉毀謗的前題下,是一件本錢小但效果大的宣傳行為,只是這招有點太絕,所以之前沒在電子報提過。也許那一天會在網路上看見" 警告逃妻 "的廣告,我常想如果未來法院的公示送達與登報道歉也改為可刊登網路廣告代替,想必會為台灣的網路廣告業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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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六月 6th, 2009
目前台灣有許多重要的網站都已加入Google搜尋聯播網: Google (Google.com.tw全台排名第3,Google.com全台排名第10)、 Youtube (全台排名第4)、 Yam天空 (全台排名第7)、 Hinet中華電信 (全台排名第8) PChome網路家庭 (全台排名第9)、 Sina台灣新浪網、 Aol台灣 廣告主往往只要用花費在Yahoo!奇摩關鍵字廣告不到 1/3 的預算,就可以在以上台灣主要網站刊登廣告,實在非常划算。 關鍵字廣告雖然相較其他型式廣告更能以數字量化其效益,但對提升企業形象這種無形的功效,價值卻是難以衡量。 身為關鍵字廣告代理商,本公司3年多來持續在Yahoo及Google刊登關鍵字廣告,不但在業界取得相當知名度也接獲不少客戶訂單,可說是用最低廉的成本從無到有建立企業品牌的實例。 所以為何我一直強調廣告一定隨時要在 -插旗子 長久下來對公司知名度及業績一定會有幫助。 一個月撥個幾千元就能在這麼多網站刊登廣告,在網路上為你的公司建立企業品牌形象,Google關鍵字廣告實在是中小企業不該缺席的投資。 參考文章: 刊登Google關鍵字廣告每月要花多少錢? Alexa全台百大網站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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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四月 27th, 2009
Google與LV的商標侵權案官司,已經是一件老梗了,這幾天又再度看到這則新聞。不過真正引起蔣經理注意的是以下這則新聞「官網打不過購物網 業者傻眼」,這些精品業者的反應實在令人傻眼,這兩篇新聞報導再度點出以商標為關鍵字這個問題,在此蔣經理再度為文說明。 精品業者商標被當做關鍵字刊登大概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仿冒品刊登知名品牌商標 這不是明擺著等警察來抓嗎?沒有幾個人這麼笨吧! 所以這種情形幾乎沒有,精品業者不用擔心。 2.平行輸入(水貨)刊登商標為關鍵字 以本案為例,在台灣Google鍵入" Coach "搜尋,出現排第一的是momo購物網的廣告,只要momo賣的是真品,沒有法律上的問題,momo賣的是真的Coach包啊!為何不能買" Coach "這個關鍵字呢? 所以這些業者也不用回報總公司或開會研擬對策了(反正還是沒結果),在此蔣經理做出建議如下~ 1.自己也買自己的商標為關鍵字 不爽看見別人的廣告在你公司的頭上,你自己也可以買啊!自己不會買,請找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 2.向Google提出申訴 如果貴公司真的很介意你們的商標被當做關鍵字刊登廣告,可向Google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貴公司的商標不能被設定做關鍵字觸發廣告或被寫入廣告文案。申請程序很簡單,許多知名品牌都已經這麼做了,將需要準備的資料郵寄或傳真到Google的商標投訴部門(寫中文就可以了),重點是貴單位必需本身為該商標所有人或獲得授權可全權代表該商標所有人。 蔣經理曾經有個客戶「別克轎車」,因為 Tiger Woods 是別克的代言人,所以想設定 Tiger Woods 為關鍵字,不過老虎伍茲已向Google申請禁止購買他的名字為關鍵字了,所以別克也沒法買 Tiger Woods 這個關鍵字。 不過最常見的問題是-購買競爭對手或其他知名品牌商標為關鍵字,藉以幫自己打廣告,這就會挨告了。 舉個相近的例子-將知名商標加入網頁標籤metatag,而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的案例。 公平交易委員會-95年4月份處分案: 台大小博士有限公司於網頁上宣稱「全國最大網路家教網」及「台大小博士家教中心全國最大家教網」,就其服務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利用網頁設計metatag功能,不當使用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104」表徵,藉以增進自己網站的到訪率,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14萬元罰鍰。 因此,「永慶房屋」就不該買關鍵字" 信義 ",「度小月」就不該買 " 鼎泰豐 " (反之亦然),以免惹禍上身。 許多人購買關鍵字廣告時容易犯這種錯,將同行業者的商標都加入關鍵字,Google是不會幫你審核是否合法的,有些訓練不足的關鍵字廣告業務為了要把案子做大(賺的佣金才多),慫恿客戶多買一些關鍵字,也會做出這種錯誤的關鍵字建議,廣告主自己要有常識(請多看關鍵字行銷電子報)。 購買關鍵字廣告的第一要訣就是-相關性,以A公司商標為關鍵字查詢,使用者要找的當然是A公司的產品,B公司此時如果插花,點擊率絕對是很低的,因此廣告品質分數差,廣告點擊單價一定拉高,吃掉大量廣告預算也不見得帶來成交,還有挨告危險,實非明智之舉。 不過台灣Google自己也買了" 104 " 、 " udn " 等不知相關性何在的關鍵字,其中關鍵就不是小弟所能理解的了。 相關連結: ◎論網際網路上新興的不公平競爭問題(8702)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馮副教授震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專題演講摘要 LV v.s. Google:搜尋經濟與商標侵權的衝突、反省,以及台灣現況 – MM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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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三月 25th, 2009
台灣的關鍵字廣告廠商僅有兩家:Yahoo!奇摩與 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兩家廠商市占率合計達100%。Yahoo!奇摩與Google都符合我國公平交易法對獨占廠商的定義-兩家關鍵字廣告市占率合計超過2/3,且事業上一會計年度總銷售金額皆超過10億。搜尋引擎及其關鍵字廣告系統皆為高度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產業,進入門檻極高,關鍵字廣告廠商對產品價格具有完全的決定能力。 Yahoo!奇摩關鍵字廣告發表「2008年度企業行銷大調查」:85%的受訪企業認為網路廣告是必備的行銷工具,近6成(56.42%)2007年曾投入網路行銷,其中使用過關鍵字廣告高達62% ,與其他網路行銷工具相比,受訪企業認為關鍵字廣告的投資報酬率最高。…..而在2007年最熱門的網路行銷工具中,關鍵字廣告以62%的使用比例奪魁,投資報酬率亦奪下所有網路行銷工具的冠軍(37.62%);6成7使用關鍵字廣告的受訪企業表示每月預算在3萬以下,對於行銷預算有限但要求高效益的中小企業而言,關鍵字廣告可說是小兵立大功的最佳典範。 中國文化大學創新育成中心「2008中小企業網路行銷大調查」:8成以上的中小企業已使用網路行銷,中小企業的網路行銷預算在2.5萬元以下居多,「網路行銷」為中小企業最常用的行銷通路,「關鍵字廣告」為中小企業最常使用的網路行銷方式。 由上可知,關鍵字廣告已成為台灣中小企業最廣泛使用的行銷方式。傳統廣告廣告主預算大,可選擇的媒體多,但刊登關鍵字廣告之廣告主多為中小企業,廣告預算少,可選擇的行銷方式有限,最常使用的就是網路關鍵字廣告,然而關鍵字廣告為獨占事業,在台灣刊登關鍵字廣告除了Yahoo!奇摩就是Google别無其它選擇,關鍵字廣告主較關鍵字廣告廠商為相對弱勢。 政府不斷推廣企業E化,在企業紛紛上網,使用網路行銷的同時,關鍵字廣告是中小企業最常使用的行銷方式,也是重要的行銷管道,且客戶數每年2位數字成長,然而關鍵字廣告是獨占事業,網路化越深,對網路越依賴投入越多的企業,越受制於關鍵字廣告廠商。假設關鍵字廣告廠商濫用其市場地位,對關鍵字廣告價格與廣告客戶設限,將可控制台灣任一深度網路化之以中小企業為主要組成的內需市場產業,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危害公共利益。 關鍵字廣告為一快速成長的新興產業,蔣經理一直認為對於民間經濟活動,政府的干涉越少越好,以免限制其發展,但前提是身為獨占事業的關鍵字廣告業者應潔身自愛,若總是以傲慢的態度面對客戶,殺雞取卵的方式經營市場,甚至以違法的方式從事競爭行為,終將遭到重罰,屆時絕對沒有哀號的奢侈,也將面臨最艱辛的一役。 參考連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法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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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三月 23rd, 2009
羌族情歌-花兒納吉,歌詞敘述男女戀愛的心情。 這支MV發行於2007年,原本用於推廣四川阿壩自治州汶川縣觀光, 背景是四川汶川縣蘿蔔寨,蘿蔔寨是古羌王遺都, 有4500年歷史,被稱為「雲朵上的城市」。 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發生芮氏規模8.0的地震, 蘿蔔寨226戶房屋全部倒塌, 全寨1080人中,死亡42人,其中包括7個小孩及15個老人, 而今美景不在,人事全非,徒留MV可供追憶。 512川震發生之後,商業週刊金維純發行人與台大城鄉所夏鑄九老師發起 台灣支援四川災後重建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川震聯盟), 結合台灣善心人士,持續關注四川災區, 並提供中長期的災後重建規劃與經驗交流。 其中川震聯盟有一個子計畫-512愛心花椒行動。 藉由發展茂縣花椒-西羌六月紅, 重振災區當地產業,援助羌族災民, 協助其自立更生,重建家園。 約兩週前,川震聯盟連絡本公司, 希望我們能為其提供Google關鍵字廣告的服務, 由於這是一項公益活動, 蔣經理建議他們申請Google Grants計劃, 可獲得免費的Google廣告額度, 聯盟表示由於這個關鍵字廣告案有時效性,需即時刊登, 於是本公司承接了512愛心花椒行動的 Google關鍵字廣告開戶及管理的工作。 蔣經理並建議聯盟在購買關鍵字廣告之餘, 可以兼採部落格行銷,結合網路串聯的力量, 將512愛心花椒行動傳播出去, 於是也在電子報中撰寫本文, 向各位讀者介紹這個有意義的花椒推廣活動。 希望各位愛吃辣的朋友, 能踴躍購買四川羌族當地名產-西羌六月紅花椒, 一面揮汗大啖麻辣鍋, 同時也發揮了您的愛心, 可說是一舉兩得的善舉。 今天是農曆除夕,當我們在溫暖的家中圍爐的同時, 四川還有許多受災羌民住在缺水缺電的帳蓬裡, 在失去親人的創傷中艱辛地熬過這個寒冬, 坐在電腦前面閱讀本文的各位, 相信許多人於川震當時也慷慨解囊,捐助許多善款, 現在,只需舉手之勞(如果你也有部落格更好), 一樣可以發揮你的愛心, 一篇文章、 一封轉寄、 一個連結, 協助將512愛心花椒行動傳播出去, 大家一起吃花椒,救羌民。 相關連結: 512愛心花椒行動 台灣支援四川災後重建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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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一月 25th, 2009
各位老闆們,800億消費券大餅你準備好要賺多少呢? 想知道如何用消費券幫你賺進更多消費券, 讓收進來的消費券越滾越多嗎? 那就是 -用消費券刊登Google關鍵字廣告 為拼經濟及湊熱鬧, 關鍵字廣告有限公司也推出消費券(消費卷)好康優惠方案~ NT$3,600元消費券(消費卷)可折抵價值 NT$6,000元關鍵字廣告服務費 各位頭家們, 消費券先別急著兌現, 用消費券刊登關鍵字廣告 -推銷你的消費券大優惠 讓你手上的消費券幫你帶進更多客戶, 賺進更多的消費券。 活動辦法: 1.限本公司新刊登客戶 2.單一新客戶限折抵一次 3.本公司保留修改優惠方式與活動日期權利 此外~ 各位客戶舉辦的消費券(消費卷)優惠活動, 千萬要記得到消費券(消費卷)好康平台, 免費登錄你的優惠方案ㄛ!! 在祭出消費券(消費卷)優惠方案的同時, 最重要的是別忘了"廣告"你的優惠活動, 大家才知道啊~ 所以馬上購買Google關鍵字:消費券、消費卷 吧!! 相關連結: 關鍵字廣告刊登服務 台灣人關鍵字最常打錯 “卷” 券比現金大 收購人變多 Google搜尋消費券 1千多萬筆資料成搶錢新工具 消費券(消費卷)好康平台 消費券/3600怎麼花最划算? 新聞局「好康平台」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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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一月 15th, 2009